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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新执行解释

最高法院最新执行解释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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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这一类问题还要根据败诉任一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对方是唯一住房,用于赡养和家庭使用的住房,这是国家出于对败诉人的同情不予支持。但如果是其他类型,法院会进行考虑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