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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材料

分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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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在上文当中,小编对于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给大家分别进行了不同的阐述,因为本身变更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名称就是不一样的,需要到工商局提交的材料也不同。涉及到公司具体要变更的项目,大家可以参照上文对号入座,不过工商局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其他材料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当面咨询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