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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回转交易

融资回转交易
证券公司为什么不能进行证券回转交易?
证券于接受客户委托或自营买人证券当日又将该证券卖出的行为,通常被称为证券市场上的"回转交易"。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人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即证券不得进行证券回转交易。这是因为,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允许证券回转交易会带来较大风险。1、允许投资者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大机构投资者在同一证券交易日内连续炒作某种证券,不仅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机性,而且容易制造虚假交易量,加大证券市场泡沫。这既有悖于发展证券市场的初衷,也对经济平稳发展产生危害;2、允许证券回转交易,容易促使大机构投资者利用其资金优势,在短时间内操纵证券市场,从而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3、由于我国实行证券负责开立、保管证券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统一保管证券的制度,在证券市场现行的T+1证券交割制度的前提下,允许证券回转交易,容易使不法之徒有机可乘,恶意透支,进行证券的买空卖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