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该怎样确定 法录帮 法律 3.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该怎样确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TAG标签:管辖 诉讼 涉外专长 涉外 涉外婚姻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