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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遗症

交通事故后遗症
交通事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人对方留有后遗症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是交警部门进行判断,是否确实需要接受后续治疗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