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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备案能撤销吗

离婚协议备案能撤销吗
在民政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如果一方在签协议时有欺诈行为的,法院会判决协议无效,重新分割财产。


三、女方隐瞒小孩不是男方亲生的事实,是否属于欺诈


目前,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并不十分清楚明确。只是明确一方有转移、隐藏、伪造债务的,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不包括“欺诈”在内的其他过错。进一步说,能否要求赔偿呢?《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可以看到,这里也不包括其他的情况。与“欺诈”比较相近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所谓的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此处着重体现的是“持续”“稳定”,女方与婚外第三人生子,很难确定是偶尔一次导致,还是长期持续、稳定居住的结果,因此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同居”。在现实中,法院一般以时间来判断双方是否为同居,一般是以3个月-1年作为标准。


因此,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说,在诉讼离婚的前提之下,如果不具备上述所列举的法定情形,即使是无辜的一方,也难以多分财产或者要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