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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劣势有些什么

协议离婚的劣势有些什么
协议离婚的劣势有些什么
1、适用范围窄
协议离婚快但是协议离婚登记只适用于至少有一方的户籍在本地,双方是登记结婚,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情形,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则不能协议登记离婚。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
2、无强制执行力
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可以依据判决或调解的内容强制执行。
而协议离婚快但是离婚协议书却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财产分割的、子女抚养费支付、协助探望权的行使等义务时,另一方须另行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出具判决或调解书,待生效后方可强制执行。
3、可能被法院判决无效或被法院撤销
根据我国婚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如果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会被法院撤销,如果存在无效的情形,也会面临着重新分割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