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客体问题 法录帮 法律 8.6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刑法中生命起始的标志能说为胎儿脱离母体后,开始独立呼吸。生命的终止我国实践中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标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心脏不可逆转地停止跳动,可以认定为生命已经终止。因此,母体中的胎儿与尸体都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罪的客体,但侵犯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侮辱尸体罪。 TAG标签:故意杀人罪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