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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了,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了,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了,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1、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要求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而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必须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能得到支持。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