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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的职责有什么

值班律师的职责有什么
值班律师的职责有什么
一、值班律师的职责有:
1、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3、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
5、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2、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3、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三、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