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收条 法录帮 法律 5.96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深圳二手房卖方违约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深圳二手房卖方违约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赔偿。 TAG标签:卖方 债权债务 二手房 个人债务 收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