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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管网工程合同

室外管网工程合同
方承包一个房建室外小市政管网道路工程,合同模式是固定总价合同,后来井的数量变更减少了这能扣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款吗?
最高院《司法解释》仅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发包人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法律的公平,那么只要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实际上属于发包人违约,实际施工工程量减少的.因工程量减少,无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结算价款不变;4,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承包人只能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结算,双方故意约定、公正的基本原则.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行政法规的规定(譬如,只要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可以结算工程款;2,应该按照有效约定处理,非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