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处理年休假工资争议应该注意什么

处理年休假工资争议应该注意什么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处理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

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为了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使其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除因特殊原因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外,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于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工资支付不符合规定等相关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系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劳动争议的一种。同时根据该法第五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即对于该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在无法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调解不成的情形下,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于劳动仲裁委员不予受理或者不服其所作裁决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