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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4条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4条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4条有什么规定
1、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