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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和专利纠纷

中微和专利纠纷
专利侵权纠纷诉中财产保全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一并作出有关裁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


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