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婚姻过错方 财产分割 法录帮 法律 1.8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婚姻过错方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TAG标签:婚姻 财产 婚姻家庭 分割 财产分割 离婚 过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