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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江苏省规定

产假 江苏省规定
江苏省生育第二胎产假时间规定?
新规规定前一般是98天。2016年新规出来后,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享受延长生育期的待遇,而到底延长多久,还得由各省市决定。由于有些省已出台了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浙江省),规定的延长生育假是30天,因此,加上98天,就成了128天。但这个30天,并非每个省都规定这个时间,各省市的产妇还得按各省规定的多少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