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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育报销产假政策

湘潭生育报销产假政策
生育报销_产假工资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