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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和检察院取保候审

公安局和检察院取保候审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总结:检察院不批捕后,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至于能否通过审核,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