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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车祸认定工伤

环卫工车祸认定工伤
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

1、认定工伤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②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③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④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2、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4、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