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法录帮 法律 2.9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事诉讼法三百零四条民事诉讼法不存在第304条,如果是《民诉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TAG标签:诉讼仲裁 十四条 诉讼法 诉讼管辖 百三 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