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怎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书怎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书怎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另根据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专用条款15.4.1保修责任及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均有明确约定。
    故施工单位可填写“按****年*月**日签订******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