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规定 贵州省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规定 贵州省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条件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


(三)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