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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北京市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我国相关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相关的公司新增公司股东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手续。到管理的工商机关进行相关的变更办理,办理后我国的工商部门对这类公司进行相应的股东增加。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经济市场的和平秩序。


增加注册资本应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作出认定,政府部门的相关行政机关也对相关办理的程序进行合法的认定,公民的法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另外对于股权变更的情况还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合法的研究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