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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零星报销

东莞生育保险零星报销
请问哪些可以用生育保险零星报销?
您好。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不分甲类乙类的。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和“三个目录”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项目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产科行业规范和参保人妊娠的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及其检查次数。 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如参保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超规定范围的诊疗费用及服务设施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