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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续冻申请书

财产保全续冻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要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但是大家知道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师365小编下文解答。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三、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四、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看了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已经知道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了吧,只要在法院判决之前,当事人随时都可以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