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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存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单存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假药还参与售卖的,此时就会构成销售假药罪,此类案件也会处罚生产假药的商家。任何人在被认定为是生产或者是销售假药的,一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销售假药的期间,有立功的情形,也可以被减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