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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后清算小组的职责

企业注销后清算小组的职责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倒闭后,股东最关心的是能否拿回投资,根据程序,清算结束后,企业的财产应该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及安置费用,这个时候再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分配。不同的股东清偿顺序不同,优先股的股东可以先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