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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产假

陕西 产假
陕西女职工产假规定
顺产 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