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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需要写明哪些主要内容

贷款合同需要写明哪些主要内容
贷款合同需要写明哪些主要内容
贷款合同应包括:
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最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5、违约责任。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
(1)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
(3)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
(6)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