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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院转让协议

农村小院转让协议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

农村房屋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有特殊主体要求的。本村户籍的农民才享有本村土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本自然村内才可以进行,如果将房屋卖给本村户籍以外的第三人,合同是无效的。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的内容要根据双方的具体约定来起草,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有需要还是要找专业律师帮助起草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