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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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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哪些呢?

想知道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哪些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行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条 合法有效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所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四条 股东(包括代理人,下同)出席股东大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行《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行董事会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