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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赔偿问题

土地划拨赔偿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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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问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获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获到途径进行了限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准许,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赔偿、安置等花费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做法。依照本法限定以划拨方式获到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限定外,无使用时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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