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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名字打借条不还

以假名字打借条不还

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知道需要双方进行签字。但是,对于有人利用假名字进行签订的时候在法律上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这就需要大家通过相关的内容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其中的内容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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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字打欠条犯法吗?

用注销的身份证打欠条,如果能够按时还款就犯法,如果骗取数额较大款项就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