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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有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置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有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置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有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置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给予违法人何种处罚是由其社会危害性决定的,在其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构成了犯罪,如达到了较大的数额,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等等。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及证券犯罪的行为主要有: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擅自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市场罪。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证券犯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严格依法办案,构成犯罪的该移送必须移送,不能以罚代刑,应保证法制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