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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外国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外国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 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 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 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 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 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