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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可忽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不可忽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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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的法律常识


1、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儿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监护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综上所述,即使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的,那么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拥有探视权的,任何人不得剥夺作为父母的探视权,这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除非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下,是可以拒绝对方的探视权的,但要得到法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