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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现金出资变为实物出资

个人合伙现金出资变为实物出资
个人合伙现金出资变为实物出资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实物出资的,要对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