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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大会不设立公司

创立大会不设立公司
召开创立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 15 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发起人所缴纳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在近几年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建立时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注册资金,那么注册资金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民的规模和资质,公民也是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并认购公司股份,同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