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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增加项目合同

工程合同增加项目合同
工程增加项目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维修改造工程,根据甲方整体工程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要求,在原招标文件确定的工程项目以外新增加部分工程项目,通过甲方对新增工程预算和严格审核,将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性包干。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增加工程项目协议书》。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增加工程内容如下:

1、对公园内纪念塔周围附属工程进行全部维修改造,要求恢复后与原貌一样。

2、胜利公园门进门广场铺装花岗石地板、路缘石、标志牌、花架一座。

3、烈士陵园周围保坎要求线条平直,无凹凸现象。

4、负责园内所需移裁树木及花草。

二、增加工程造价为:捌拾贰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821480元)。

以上增加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增加工程量将在2010年元月底全面完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70%工作量,可以预付50%工程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0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