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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约定不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不退伙
合伙人的退伙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双方在成为正式合伙人之前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中有双方合伙的相关事宜,如果合伙人在中途撤资那么按照合伙合同中规定,撤资人来承担双方的一切损失,另外合伙人撤资是需要经过多方同意的,如果大家不同意是不能强行撤资的否则会加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