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国有股权转让一般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一般程序
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规定

1、国有股权的转让要经过内部和外部的批准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国有股权的转让要经过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国有股权的转让要经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时公司的股东也要形成股东会决议。


其次,在外部批准上,国有股权转让还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国有股权的转让要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


国有股权转让得到批准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要报经批准,并报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者备案,评估报告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3、国有股权转让应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国有股权转让必须委托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告,公开征集受让方,并根据受让方的数量决定采取拍卖、招投标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