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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 试用期社保补缴

离职 试用期社保补缴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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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离职社保补缴么

根据规定,只要当事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参加社保五险,并不规避试用期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要求,职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发中也有规定,如果单位不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可以先和单位提出要单位给你补缴社保的要求,补缴后办理离职。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