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怎样惩处 法录帮 法律 2.9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怎样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TAG标签:照护 负有 惩处 侵罪 刑事辩护 人员 刑事处罚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