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仲裁申请后退还申请费 法录帮 法律 1.6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申请费交纳标准执行申请费交纳标准是: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4条 TAG标签:仲裁 撤回 诉讼仲裁 后退 申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