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案外人财产保全复议的期限

案外人财产保全复议的期限
案外人不服保全裁定

案外人不服保全裁定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两种程序救济。持这类观点的主要是河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的张华仕,他曾在中国法院网发表《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救济进路》这篇文章,在文中他提到了案外人可以选择采取上述两项救济权利,这篇文章后来被很多网站转载,它也成为新民诉讼法解释实施后旗帜鲜明的关于不服保全裁定救济途径的论述之一。文中作者评述“尽管2015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是关于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第一个明确规定,但整个法律条文中并未出现只能、仅能等用词,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尚未在其他文件或者场合流露出案外人不服保全裁定只能采取复议程序救济。”


另外作者还提到《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的规定赋予了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对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程序的一部分,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时,自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享有异议权,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赋予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案外人以异议权恰恰符合法律体系解释的要求,不赋予其异议权反而不符合法律体系解释的要求。因此,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案外人依法应享有异议权。


对于案外人不服保全裁定的法律救济程序,可以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案件以及裁定的条例提出异议,确保自身利益,保障自身权利,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要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有疑问欢迎大家前来咨询,同时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