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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非法集资诈骗的惩罚

中央对非法集资诈骗的惩罚
法院对非法集资的惩罚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非法集资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手段。不法分子利用保本高息短周期的诱惑旗号,将许多老百姓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的血汗钱骗进口袋,但是却不进行兑付或者是不能如期如数兑付,这将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国家也正在加大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