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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房东强制收房

合同到期房东强制收房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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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应该怎么处理?

在大城市里面打工的人很多,因为房价的高不可攀,因为工资的低廉造成了很多人都选择了租房子住,那么这就涉及到房屋的租赁。房屋的租赁是房主与租赁户一起协商在某个时间段以某个价格进行租赁。在租房子的前会有一个房屋的押金作为房东对租客的一种手续性的东西,租房也是有时效的,那么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在虹口区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二、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三、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这是肯定不能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续租合同或者说是给定时间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强行的将租客的东西搬离或者是强行的赶走租客,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履行合同的职责选择要么搬离要么重新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