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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山的果园征收有补偿吗

开垦荒山的果园征收有补偿吗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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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开垦荒山的政策

你好!依据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办理荒山开发手续。第二十七条开发经营“四荒”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规划;  (二)治理与开发相结合;  (三)实行综合治理;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二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开发“四荒”。  禁止私自开发经营“四荒”。  第二十九条“四荒”开发经营前,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四荒”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条“四荒”开发经营方式、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  “四荒”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  第三十一条“四荒”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开发经营,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经营。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出租、拍卖“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收取的费用,应当计入村或者组(社)的公积金,不准挪用和平调。  第三十三条《吉林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实施前订立的“四荒”开发经营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备,不得强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