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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印花税计税依据

股权转让协议 印花税计税依据
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